2021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2号)和《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已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现将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考察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1.体检时间:7月8日上午7:30。
2.体检地点: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23号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体检中心。
3.体检要求:需携带本人身份证、2寸彩色免冠照片纸质版1张、黑色中性笔1支、体检当日空腹禁食禁水、电子健康码(绿码且行程码无*)、外地来呼考生需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体检费费用:男性450元/人,女性570元/人。
5.鉴于疫情防控需要,请有中、高风险旅居史人员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已公布的最新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咨询电话: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人事科0471-294040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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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2022年6月30日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关于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2630162216.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