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五医院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现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5、应聘者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
6、视报名情况对有三级医院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或有疫情防控工作经历的报名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及招聘条件
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2年全年(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西安市第五医院后勤楼四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在西安市第五医院官网下载并如实填写《西安市第五医院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最高学历为非教育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或与应聘岗位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科报名。
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包括报名、考试、考察、试用期以及聘用等各阶段的资格审查,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
2、笔试为理论知识考核,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特殊岗位招聘考试还包括技能操作考核。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由医院人事科负责通知进入体检的人员及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由医院人事科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报名简历及所有证件复印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4、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参加现场报名人员按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安全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5、联系人
程老师
6、联系电话
029—8469644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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