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第三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公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为缓解我院人员短缺问题,确保医院安全平稳运行,经市政府同意,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卫健委统一组织领导下,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榆林市户籍或生源(新落户人员要求在2022年7月25日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榆林市户籍不包含榆林市各院校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集体户;
2.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25日至2004年7月25日期间出生) ;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榆林市第三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特岗全科医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榆林市第三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网址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s://c.exam-sp.com/index.html
(2)本次招聘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三医院和市第五医院同时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所市直医院的一个岗位,在多所医院同时报名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09:00至2022年7月30日18:00。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市卫健委牵头,榆林市第三医院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26日9:00至2022年7月31日12:00。
(3)专业的审核,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对专业目录中没有的,根据所学课程按相近相似把握。
(4)应聘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在资格审查结束前修改报名信息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3.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登陆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4.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为100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理论考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执业资格证书等级、是否参加规培、学历等因素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5.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6.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7.聘用
公示结束后,经医院人事专题会议研究确认,上报市卫健委,由市卫健委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审核备案。医院根据岗位需求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三、薪资待遇
本次招录人员身份为医院聘用职工,同时纳入核酸采样人员储备库,如有核酸采样任务,需无条件服从安排,薪酬待遇不纳入总控编制管理,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其他方面按照《榆林市第三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动态确定,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卫健委具体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指导,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面试、考试、评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3.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考察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咨询电话: 榆林市第三医院 0912-3549385
监督电话: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12-3891651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12-3894197
榆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912-3895563
附件1:2022年榆林市第三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榆林市第三医院
2022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