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附属医院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简章
根据《山东省卫生和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计划的通知》(鲁卫科教合作字〔2018〕19号)要求,现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志愿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和口腔医学专业,5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7年或2018年毕业生,以社会化学员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2013年之后参加临床工作,在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单位或培训单位中非培训专业基地工作,学历和专业要求同上,以单位委培学员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招收计划
我院经国家及省卫计委批准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共30个。根据山东省卫计委下达的学员招收计划及基地培训容量情况,制定招收计划如下:
专业基地 | 计划数 |
内科 | 10 |
儿科(紧缺专业) | 5 |
急诊科 | 5 |
皮肤科 | 1 |
神经内科 | 1 |
全科(紧缺专业) | 20 |
康复医学科 | 1 |
外科 | 8 |
骨科 | 2 |
儿外科(紧缺专业) | 3 |
妇产科(紧缺专业) | 14 |
耳鼻咽喉科 | 4 |
麻醉科(紧缺专业) | 9 |
临床病理科 | 2 |
检验医学科 | 1 |
放射科 | 3 |
超声医学科 | 3 |
核医学科 | 1 |
放射肿瘤科 | 4 |
口腔全科 | 5 |
口腔内科 | |
口腔颌面外科 | |
口腔修复科 | |
合计 | 102 |
备注:各专业基地最终招收结果依据报名人数和培训容量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培训年限及方式
本科毕业生培训年限为3年,研究生毕业者按国家及省卫计委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具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学员可提交减免培训申请,由培训基地通过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临床经历和临床实践能力进行审核、测评,确定拟录取培训对象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医院按照国家卫计委相应专业培训内容及细则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方式,对学员进行规范化培训。
四、招录程序
(一)招收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通过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网 (网址:http://113.128.221.19:6000) 进行。
(二)考生根据要求于2018年7月4日至7月10日登陆“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网”注册报名。
(三)现场审核
1.时间:2018年7月11日上午8:00-12:00
2.地点: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市南院区行政楼三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3.提交材料:
(1)社会化学员: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照片一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另外,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家四、六级英语考试成绩单。
(2)单位委培学员: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照片一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介绍信(介绍信模板见附件1)。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笔试
(1)考查内容:医学综合知识,无指定教材。
(2)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时间及地点:7月12日14:00-15:30,青大附院市南院区学术报告厅
2.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包括面试答辩和技能测试。
(2)考查内容: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专业技能等相关能力。
(3)时间及地点:7月13日8:30,青大附院市南院区行政楼四楼。
3.录取
(1)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30%、3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报到体检
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范围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根据最终成绩和招收计划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在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信息网及我院官方网站(网址:qyfy.cn)公示。
五、相关待遇
(一)学员培训期间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与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按照医院住院医师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二)社会化学员与青岛市卫生人才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参照同类人员的基本工资发放生活补贴,并按规定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培训期间计算工龄。培训期间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业绩发放绩效。
(三)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委派单位、学员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学员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委托单位按规定进行管理、发放和缴纳。医院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四)学员完成培训任务并经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结束后,学员与医院的培训关系自然解除。
六、其他要求
(一)依据相关规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诚信制度,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以单位委培学员身份报考的人员,培训专业应与从事的临床专业一致。
(三)考试期间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信息网,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联 系 人:徐文迪 王 超
联系电话:0532-82912526
附件:介绍信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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