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区级公立医院校园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西新办发[2016]15号)要求,黄岛区区级公立医院面向高校选聘优秀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2019年校园招聘主要面向高校和医学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派遣期内毕业生(2016年7月以后毕业,2017年、2018年毕业生),应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体招聘行程及专业需求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及学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初试
招聘会现场由各公立医院对应聘考生进行初试,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情况等要素。对通过初试的考生,发放《考核通知书》。
五、考核
校园招聘会后,根据校园招聘时间安排,在当地组织考核,考核工作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公立医院严格按照备案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当场公布考核成绩,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通过考核考生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通过考核的考生,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
六、考察体检
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对通过考核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级公立医院交叉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诚信调查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实施诚信调查,符合规定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对考察、体检、诚信调查合格,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初试时最多可以报两家公立医院,考核时只能选择一家公立医院参加考核。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微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的专业及学历等相关条件,由各公立医院负责解释。各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监督电话:0532-86163824,8616470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