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德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医院发展需要,2018年德州市人民医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3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五)年龄50周岁以下(196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六)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经历。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八)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8年10月8日之前取得。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凡与医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信息
通过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zrs.gov.cn)、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dzwsw.gov.cn)和德州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dzrmyy.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9:00—10月15日16:00。
(二)单位审核
审核时间:2018年10月8日9:00—10月16日16:00
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医院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至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自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学位);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4、2018年德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自初级至高级)原件、复印件;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
(三)领取通知书
电话通知审核通过人员,于10月22日--24日到德州市人民医院组织科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考试采用专业技术面试方式。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成绩同分者,采取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相关招聘信息及时关注德州市人民医院网站。
招聘咨询电话:0534--2637023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新湖大街1751号
附件2:2018年德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德州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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