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位于济宁市中心,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省属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山东省区域医疗中心。医院拥有临床科室79个,重症监护病区9个,开放床位3100张,一级监护病床254张,员工4543人,2017年门诊量278.2万人次,手术总量10.2万例次,出院病人15.6万人次。现有国家级、省级重点学(专)科、重点实验室26个。
医院先后荣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全民健康管理示范医院”、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多项国家级荣誉。2017年,在广大职工的团结协作下,医院荣获多项国家级表彰,被国家卫计委确定为全国优质服务示范医院,被评为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2017中国医院竞争力论坛”发布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榜单,医院上榜“中国医院竞争力地市级医院100强”(第16位),上榜“中国医院竞争力省域医院(山东省)30强”(第7位)。2017年3月,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2016年度《山东省三级综合医院住院绩效分析报告》,我院取得了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和病种诊治难度系数均排名全省第一的佳绩。在2018中国医院发展大会上,医院荣获“2017年度中国医疗机构最佳雇主全国公立医院十强”,同时还获得5个单项的十强,即:医疗质量、基础设施、工作环境、晋升发展、薪酬福利十强。2018年5月,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对50所“2017年度山东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我院作为全省获此荣誉的四所医疗单位之一,名列其中。2018年5月,医院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三甲医院等级复审现场评审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32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医院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信息进行筛选,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和面试。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处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原件,并能够正常毕业;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人事部门公章)和加盖单位公章及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
(4)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专业测试、技能测评、面试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电话咨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该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腾
联系电话:0537-2903205
医院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89号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处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8年11月1日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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