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岚山区妇幼保健院2018年11月招聘简章
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区妇幼保健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在全国范围内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具有从事医疗卫生事业所具备的身体素质;
3、年龄40周岁(1978年10月31日后出生)以下;确有专长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4、临床专业需持有执业医师证书。
5、一级及以上医院工作满5年(需要时核查工资发放明细)。
6、岚山区内在编人员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
2、报名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妇幼保健院(岚山区岚山中路17号)。
3、报名咨询电话:0633-2236107、18806338617(微信同号),联系人:王进。或将报名表发送至lsqfybjy06332618507@163.com。
4、报名要求
报名时携带《岚山区妇幼保健院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有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专业岗位工作证明,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经我院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和试用期后,根据面试和试用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三、面试与试用
1、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2、通过面试人员需经试用期后,方可正式进行聘用,试用期一般为7-15天。
四、考察与体检
经面试和试用期合格后,需进行考察和体检。
1、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综合考察思想品德、政治素质,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经面试与试用期、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招聘人员由妇幼保健院管理,实行聘用制,聘期5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予以继续聘用或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享受正式在编人员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山东日照岚山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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