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清市人民医院2019年人才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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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医院发展的活力,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和《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的实际需求,经院委会研究决定,2019年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工作要按照创建三级医院评审要求,从学科建设、梯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医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统筹规划。
(三)坚持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引进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与职业道德。
(二)应聘人员为普通全日制院校大学毕业生,本科毕业需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三)特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限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招聘。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应聘人员应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临清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报名
1、外出招聘:
根据医院学科发展需求,我院2019年招聘工作将组成招聘专家组到省内外学科建设和专业水平较高的重点医学院校招聘。
2、院内招聘: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临清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qsyy.com)查看医院公布招聘信息,(同时下载附件《临清市人民医院人员招聘登记表》电子版,填写完毕后上传照片),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医院招聘邮箱(lqsrmyyzgk@163.com)。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也可提交纸质版个人应聘简历到医院政工科报名登记。
(三)报名时间安排: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20日。
(四)资格审核:
提交个人简历材料,政工科对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应签订承诺书,所提供信息应准确、真实,符合应聘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与实际信息、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聘资格和相关成绩。
(五)考试考核:
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考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无学生证需提供学校证明,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及相关考试用具。
1、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计划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主要考核应聘考生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及仪表风貌等。
根据笔试成绩,结合报名情况原则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如未达到上述面试比例,可根据岗位需要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六)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临清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对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并据实填写《临清市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考察政审表》。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临清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依次确定递补。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由医院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八)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临清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等学历见习工资待遇。
(二)试用期满后,无明显医疗差错,可享受定级后工资待遇。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工作要求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考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及招聘工作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临清市人民医院
二○一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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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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