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茌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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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茌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可以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要求及具体人数见附件3。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茌平政务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8:00—4月29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方式:
填写《报名登记表》及《报名登记简表》,(见附件1、2)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发送至邮箱cprskzhaopin@163.com.
3. 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对进入考试范围的人员在考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医院负责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
(1)应聘人员现场审核携带的材料:
j身份证,全日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学信网学信证明,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单,规培证等。(所有原件都需要复印件一份并按顺序装订)并提供同底版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张贴于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
k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仍未发放者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其他注意事项
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由茌平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茌平县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将根据不同专业,考查该专业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将于考试当天在医院公示栏内进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茌平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并在医院公示栏内进行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因取消资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
1.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总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 总成绩出现并列,先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医学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茌平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研究生、规培生按照县委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引进,纳入备案制管理。其余人员享受医院现行规定的福利待遇,特别优秀的纳入备案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署名直接向医院政工科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整个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和县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视具体情况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录用资格,并纳入医院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报名咨询电话:0635-4222496
茌平县人民医院
2019年4月15日
附件:
茌平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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