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清市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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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医院发展的活力,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公开招聘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的实际需求,2019年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我院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工作要按照创建三级医院评审要求,从学科建设、梯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医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统筹规划。
(三)坚持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引进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与职业道德。
(三)应聘人员为普通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应聘人员应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校园招聘:
根据医院学科发展需求,我院2019年招聘工作将组成招聘专家组到省内外学科建设和专业水平较高的重点医学院校招聘。
2、院内招聘: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临清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qsyy.com)查看医院公布招聘信息,(同时下载附件《临清市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填写完毕后上传照片),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医院招聘邮箱(lqsrmyyzgk@163.com)。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也可到医院门诊楼六楼政工科填写《临清市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纸质版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日期: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30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提交个人简历材料,政工科对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关注临清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告),应聘人员应签订承诺书,所提供信息应准确、真实,符合应聘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与实际信息、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和相关成绩。
(三)考试
由临清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无学生证需提供学校证明,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及相关考试用具。
1、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岗位计划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9年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临清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qsyy.com)
2、面试: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及仪表风貌等。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笔试结束后,在医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以及面试具体时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由临清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据实填写《临清市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考察政审表》。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临清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由医院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临清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为临清市人民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享受同等学历见习工资待遇。
(二)试用期满后,无明显医疗差错,可享受定级后工资待遇。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工作要求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考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及招聘工作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5-2310171 监督电话:0635-7101857
附件:
1、《2019年临清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临清市人民医院
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临清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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