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大学药学院2019年高层 人才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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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临沂大学是国家设立、山东省政府直属管理的综合性大学,被国家发改委列为“产教融合”重点建设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
二、药学院简介
临沂大学药学院是在临沂大学现代药物研究院的基础上,于2014年7月成立的学院。学院现有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3个本科专业,药品生产技术1个专科专业。现有教职工48名,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0人,博士32人。201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广东药科大学联合培养),现有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902人,国际留学生1人。
药学院建有“山东省鲁南中药材资源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山东省中韩现代中药生物技术合作研究中心”等2个省级研究中心,临沂市中药材质量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个市级工程中心和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校级重点实验室。拥有良好的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面积近3200平方米,实验设备总值超过2000万。近三年主持并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等科研课题48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获批发明专利19项,获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淮海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等省部、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20余项,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比赛获得奖项30余项。
三、招聘专业及方向
招聘层次 | 招聘专业 | 研究方向 | 其他条件 | 招聘人数 |
各层次人才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化学工程与工艺方向 | 本科为化学工程与工艺或制药工程 | 1人 |
各层次人才 | 药学/中药学 | 药学/中药学 | 本科为药学类、医学类 | 1人 |
各层次人才 | 生物医学、药学/ | 生物医药 | 1人 |
三、引进范围
(一)第一层次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二)第二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 50周岁,具备下列条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称号者;或经论证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
(三)第三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 50周岁,具备下列条件: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称号者;或经论证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
(四)第四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 45周岁,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博导,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先进水平的能力。
(五)第五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周岁,具备下列条件:海外优秀学术骨干人才,在海外知名高校获得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获得全球前200高校助理教授(教职)等职位,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一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
(六)第六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教学、科研水平较高者。
(七)青年博士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且第一学历一般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分为高水平博士A、B类、博士三类。
1.高水平A类博士:
理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理科类博士在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工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至少在SCI二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三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SCI或CSSCI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SSCI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各一级学科方向影响因子排名前30%的CSSCI来源期刊论文1篇以上。
2.高水平B类博士: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理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在SCI二区发表论文1篇;工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在SCI三区发表论文1篇;人文社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SCI或CSSCI发表论文2篇以上;
(2)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项目经费20万以上)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3.博士: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及教学需要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八)欢迎依托我校申报国家和山东省人才计划和项目,获批后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待遇。
三、基本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安心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青年博士原则上在2019年底前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
(三)第四层次以上人才可按团队形式引进,团队成员按照学校相应的引进人才标准兑现待遇,并根据团队建设需要,提供科研平台、仪器设备等建设经费。
四、引进待遇
各类引进人才除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基本工资待遇外,学校在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参照如下待遇:(人民币,单位:万元)
待遇 层次 | 安家费 | 人才绩效 (每年) | 科研启动经费 | 备注 | |||
实验学科 | 非实验学科 | ||||||
第一层次 | 面议 | ||||||
第二层次 | 250 | 150 | 800 | 300 | 配偶符合山东省人事调配政策的,按政策解决;如不符合山东省人事调配政策,按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解决或协调其他单位进行安置。 | ||
第三层次 | 200 | 80 | 500 | 200 | |||
第四层次 | 160 | 50 | 100 | 80 | |||
第五层次 | 130 | 40 | 80 | 40 | |||
第六 层次 | 教授 | 90 | 30 | 60 | 30 | ||
副教授 | 70 | 20 | 40 | 20 | |||
青年博士 | 高水平博士A类 | 70 | 博士科研经费由所在科研团队支持,五年内获批纵向科研项目,其科研经费按照1∶1配套支持 | ||||
高水平博士B类 | 50 | ||||||
博士 | 20 |
注:以上待遇均为税前金额;聘期5年;1-6层次人才不参与校内奖励性绩效分配,其高层次项目和高水平成果不享受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具体任务待遇以人事手续完成后签订合同为准。
五、其它说明
(一)享受学校安家费补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本人名义办理房产证,房产证由学校房产部门管理,八年服务期满后归本人所有,服务期内调离学校者,住房由学校收回或收回安家费。
(二)高水平博士可以申请“临沂大学新进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入选该计划后,与学校签订五年劳务派遣合同。聘期内完成规定科研任务的,享受特殊年薪35万元/年(不享受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和高水平成果奖励等待遇),聘期结束并考核合格后可纳入山东省人员控制总量管理。
(三)应聘人员请与相关学院联系并填写《临沂大学人才招聘情况表》(附件二)发送至相应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9-7258632 15653979015
电子邮箱:yxy@lyu.edu.cn wangzhen@lyu.edu.cn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双岭路中段临沂大学药学院
邮政编码:27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