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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

医院招聘信息4年前 (2021-04-10)天津市42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1年4月8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发布,并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曾经受到开除处分;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须知》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00至4月19日下午5:00。

    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人事科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岗位编号+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需同毕业证一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区号(022)

报名邮箱

天津医科大学

眼科医院

殷悦

86428834

ggyouxiangyk@163.com

应聘人员应按照《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须知》的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二)资格初审

医院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我院将根据规定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

笔试的考务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和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笔试日期为2021年5月9日,笔试大纲、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医院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主要采取学术报告、答辩、结构化面谈或者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面向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

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总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八)公示与聘用

医院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信息进行公示。拟聘人选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ggyouxiangyk@163.com。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选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医院人事科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限内报到,拟聘人选本人需提前1个月书面递交延期申请及佐证材料。经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到期限可延长3个月。延长期限到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递补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时,医院将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

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自愿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附则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和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2-86428834(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

022-86428899(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纪委办公室)

022-83336738(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



岗位编号部门岗位计划
人数
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其他要求
21204201眼科医师岗位专技1眼科学专业研究生硕士及以上≤35周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拟从事医疗岗位。
21204202放射科专技1医学影像学或放射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35周岁具备中级及以上医师职称和5年以上影像学临床工作经历。拟从事医疗岗位,并担任科室负责人。

相关要求:

1、报名年龄或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2、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5周岁。  



一、时间安排

应聘报名起止日期:2021年4月15日上午9:00至4月19日下午5:00。 

二、报名及佐证材料要求

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和《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各岗位的招聘要求,根据自身学历、专业条件选报适当的岗位,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人事科指定邮箱ggyouxiangyk@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岗位编号+学历层次+毕业院校”。

1、个人简历须包括以下信息:

①“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准确填写。

②“学习经历”:按照从中学至大学的时间顺序填写,并注明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③“参加科研情况”:主持或参加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完成时间、排名。

④“发表论文情况”:包括文章题目、期刊名称、影响因子、作者排名。

⑤“获奖情况”: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

2、相关佐证资料要求:

请应聘人员提供个人资料电子版扫描件(.jpg格式),可将多个资料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支持ZIP和RAR两种格式:

①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承诺书》(见附件),承诺书落款处须本人签字后扫描。

③应聘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④本人简历中提及的科研、论文等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⑤应聘岗位其他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请应聘人员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未按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后果自负。

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因受疫情防控影响而无法出具部分报名材料,应就相关情况提交书面说明并签署姓名,连同其他材料一并在报名时限内发送至医院指定的邮箱。医院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推迟提交符合上述情况的部分报名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公告将在天津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大家密切关注。

附件:承诺书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2021年4月8日



2021年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将于5月9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提醒考生按照如下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事项。

1.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及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全程佩戴。

2. 考前14天内,请考生尽量不要离津,并做好自我健康检测,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如出现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等病症的,应及时就医,并联系招聘单位,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经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

3. 考生考前须完成天津“健康码”注册,持有“绿码”方可参加考试。天津“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可拨打电话:022-88908890查询),并联系招聘单位,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经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材料。

4. 考生须在考前下载并打印《2021年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填写完成后考试当天上交纸质版。

5. 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如具有中高风险地区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并根据本市相关规定,持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参加考试。

6. 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和考点实际情况,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

7.考生应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须自觉分散进退考场,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8. 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先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进行体温检测(小于37.3℃)、出示天津“健康码”、“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和身份证,核验合格后方可入场。持相关检测报告进入考场的考生,应将报告交予考务人员核查。

9.考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考生,须主动报告工作人员,由驻场医生进行初步诊断,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

10. 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相关防疫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


附件下载:

附件:2021年天津医科大学所属大学医院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承诺书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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