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公告
为适应事业发展,弥补人员不足,妇儿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派遣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护理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且护士执业证书在注册有效期内,或通过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一)妇保指导科护理岗(1人)
1. 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身心健康,有耐心、责任心,愿意从事孕产妇保健工作。
(二)妇女保健科护理岗(1人)
1. 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有妇产科门诊护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开始至5月20日下午5:00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我单位于2021年5月13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报名采取网上投递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投递邮箱为tjfezx2019@163.com,报名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
所需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登记表(附件1)经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PDF格式);
2.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PDF版),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PDF格式);
3.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正反面在一页);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如护士资格证、执业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等(PDF格式)。
本次招聘不接待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二)考核及录用
中心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初审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名单。面试考核的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
通过面试考核且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由天津市医源卫生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有关岗位工作。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2个月。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待遇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有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聘任待遇。
五、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如没有按照要求报名的人员,经提醒仍不改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招聘政策咨询
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组织人事科 022-58297907/58297906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