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公告
因我院护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三)年龄25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或2019、2020及2021年应届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2019和2020年毕业生必须通过护士资格考试。
二、招聘岗位和用工形式
具体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如招聘计划表所示:
三、报名方式
我单位于2021年5月24日,在我单位网站(www.tj4thch.cn)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通过填写网络报名表的方式,微信扫描二维码或点击链接,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上传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完成报名。
报名二维码: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8:00-5月28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所留个人邮箱和手机号等联络方式畅通、无误,我单位将于考生报名24小时内电子邮件通知是否报名成功,并且将在报名结束后,将后续考核时间、方式等事宜也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请密切关注个人邮箱动态。(如报考24小时内未收到报名成功确认邮件请及时致电人事科查询,因逾期造成不可报名责任自负。)
四、招聘考核
报名人员需经筛选及资质审核后,方可参加医院组织的考核。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考核主要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将通过电子邮箱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单位人事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请保证报名过程中,二维码填报信息真实有效,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二)通过招聘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选,需按医院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取消拟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要求,如遇突发情况,需对上述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报名预留的电子邮箱,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五)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人事科 022-26249124。(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8:00-12:00,13:30-17:30。)
附件1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2021年度编外护理人员招聘疫情防控须知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人事科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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