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河医院关于2021年度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参加笔试的全部考生均需要仔细阅读《2021年度天津市海河医院参加面试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以下简称须知)并填写《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下载附件可以查看,未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同样参考该《须知》),请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按照防疫要求做好防疫准备工作,如进入面试范围或递补范围进行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相应疫情防控要求所需材料的,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我院兹定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9点对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2021年7月5日上午9点对报考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中,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同时我院将于6月28日下午2点开始通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递补人员来我院进行资格复审,因此请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包括资格复审材料和疫情防控所需材料的准备)。
资格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或符合招聘条件的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就业推荐表(个人信息需填写、需盖章)或毕业证、学位证(含毕业证、学位证的认证报告)、三方协议(能够签订的空白三方协议,个人信息部分需要填写)及社保证明。
2.往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及学位证的认证报告、三方协议(能够签订的空白三方协议,个人信息部分需要填写)。
3.《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以及疫情防控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务必提供原件,同时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含毕业证、学位证的认证报告)、三方协议还需提供复印件。如未能提供相应材料,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特别注意事项: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当天务必携带好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原件,报考应届未就业岗位考生务必提供社保证明。如当天因未按要求携带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而导致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医院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津沽路890号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海河医院H楼一楼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6月28日上午9点
咨询电话:022-58830036
联系人:姜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