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相关专业博士后招聘启事
一、医院简介
天津医科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天津市安定医院)建筑面积78500平方米,开放床位1280张,年门诊量50余万人。是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唯一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医院下设单位包括天津市精神卫生研究所、天津市安定职业培训学校;是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的教学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专业博士、硕士生培养点;国家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临床药物试验机构。获批天津市临床重点学科,获批天津市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2021年3月,与天津医科大学共建天津医科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医院与美国哈佛大学、英国国王学院、德国维尔茨堡大学、荷兰格罗宁根大学、美国马萨诸塞州立大学等建立了深层次的学术交流和项目合作,多次举办精神医学国际性论坛。
二、进站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较强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
4.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予以优先考虑;
5.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业绩条件
1.博士期间至少有一篇SCI论文发表,单篇论文影响因子≥2.0。
2.近3年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项。
3.专业型博士须取得医师资格证。
三、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
1.薪资标准:25万元/年(税前)。
2.保险与福利:在站期间享受与本院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3.科研奖励:在站期间获得国家级项目或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按本院科研奖惩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4.在站期间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可获得博士后经费两年63万元,其中生活经费40万元(两年),科研经费20万元和国际交流经费3万元的资助;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等项目,可获得科研经费8-18万元的资助。
5.按照天津市相关政策,对入站博士后(非在职)给予资助。
(二)科研经费
博士后在站期间,医院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以上。给予院级课题政策倾斜。
(三)职称晋升
博士后职称申报按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政策执行。
(四)住房
医院为在站博士后解决住宿。
(五)出站聘用
博士后出站后,其学术水平达到医院公开招聘或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优先参加医院公开招聘或申请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
四、招收专业及合作导师
2022年计划招收3名博士后入站。招生专业:精神病与精神卫生
五、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学习工作简历,论文、科研项目、专利等);
2.一到两篇代表作全文(其中英文文献需提供检索报告、中文文献需提供真实性报告);
3.申请陈述(博士后研究设想及工作计划);
4.两封推荐信(其中一封为博士阶段导师)。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2-88188058邮箱:sadyyrsk@tj.gov.cn
2022-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