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调整通知
为拓宽招聘视野,吸引和方便更多考生选择和报考2015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根据渝卫人发〔2015〕35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现结合招聘单位岗位实际需求,对招聘简章中下列岗位的招聘条件作如下调整:
一、合川区
合川区三庙中心卫生院(合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临床1”岗的招聘条件调整为:取得《一览表》要求的相应执业范围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取得相应执业范围的执业医师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备上述条件的,学历放宽至国家承认中专学历,专业不限。其他招聘条件不变。
二、綦江区
除护理岗位外的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报考年龄调整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岁,取得所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岁。其他招聘条件不变。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见谅!
原标题:关于调整2015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部分岗位招聘条件的通知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