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巫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公告
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渝卫人发[2015]35号)精神和《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补充实施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考核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工作需要、临床实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初审。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30);地点: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五楼公务员管理科(地址: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67号)。
为确保招聘岗位足额招聘,报名时,报考人员按《重庆市2015年补充公开考核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情况一览表》表中的“岗位名称”报名,不填写“招聘单位”,实行按岗位名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统招统分”(即按同一岗位名称的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后统一分配工作单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名称”报名,凭本人身份证、1寸彩色照片3张,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现场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现场缴费(按 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18日下午5:30以前,到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五楼公务管理科(地址: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67号)领取准考证。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原则上须达到比例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考核比例”公示计算,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人员,退还其报名费。
三、考试考核
1、本次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上午9:00-12:00。笔试实行100分制,“医生”、“口腔”、“中医康复理疗”岗位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护理”、“检验”、“药房”笔试内容为所学专业知识。
其中,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护士执业资格及以上和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人员、“放射”岗位的人员,只采取考核方式(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当日下午或次日,在巫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
(2)面试: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底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除外)。
面试实行100分制,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考生面试成绩或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参加笔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只参加面试的,考生总成绩=考核成绩。
四、体检、考察及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合格人员中分“岗位名称”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工作单位分配
所招聘的人员按“岗位名称”的类别统招统分,同一“岗位名称”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职称、执业资格、学历层次、年龄的顺序优先选择工作单位。凡不选择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原标题:关于2015年补充实施公开(考核)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考试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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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巫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招聘报名表.doc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巫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