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血液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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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血液中心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书,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4、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2018年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以上人员应聘时均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视同应届毕业生,面向应届生的招聘岗位,其均可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5、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没有要求。
二、报名
本次的招聘岗位由我中心委托省卫计委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江苏省血液中心人事科行政楼506室(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79号)。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0日-3月25日(工作日的8:30-17:00);
缴费:笔试费用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卫生人才网(http://www.jswsrc.com.cn)上公告。
3、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应聘岗位的笔试由省卫计委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应聘岗位的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13日(周六)上午9:00-11:00。应聘人员可于 4月4日到我单位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招聘岗位面试工作开展5个工作日之前,如有参加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单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江苏卫生人才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四)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站公布,并由本中心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按照本中心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及单位网站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考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的60%。
(七)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需递补,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血液中心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411563-8605、025-85411563-8506
联系人:应侃、张卓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血液中心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5411563-8701
联系人: 朱雨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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