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附属医院2018年度社会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2018年度社会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国家卫计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等文件精神,适应国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才需求,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现决定面向社会招收2018年度社会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编外),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一)招收对象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培训专业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1 | 社会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 20 | 临床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全科、神经内科、病理、影像、检验等各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自愿参加住院医师培训;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5、年龄和学历:招收对象为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jdfy.cn/rsk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16日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17日12:00
3、缴费时间: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17日16:00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节假日除外)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不限比例开考。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应聘人员考核工作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5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2、面试:面试按照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办法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测试的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二)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网上公告(www.jdfy.cn)或电话或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科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及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合格标准,确定体检人员,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缺额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录取人员,由医院与其签订培训协议及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五、培训年限及要求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年限为三年,参照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文件执行,并根据相关标准要求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学员进行培训。
2、医院按照国家、江苏省卫计委和镇江市卫计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规定,将社会化学员统一纳入规培学员统一管理。
3、培训结束时,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及临床技能考核,合格者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相关规定及待遇
1、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
2、工资待遇:社会化学员作为培训基地的临时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及合同。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并在医院注册后,享受医院同类人员工资;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未在我院注册者,工资按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3、培训津贴补助:按镇江市卫计委统一标准。按月考核合格后发放。
4、培训期间管理统一按省卫计委、市卫计委、培训基地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5、培训结束后,培训合同自然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阶段培训结束未能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由本人申请,基地同意,可延长培训期限,延长期间不享受培训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学员,医院招聘时可择优录取。
7、所有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需遵守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
七、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江大附院人事科、科教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1-85026873(人事科),0511-85026387(科教科)
联系人:吴冰、许安庆(人事科)、刘佳、戴俏武(科教科)
八、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1-85026765
联系人:徐涛
二○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