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威县招聘事业单位公告(医疗岗)
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办字〔2014〕6号)和冀人社字[[2015]1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卫生系统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教辅工勤人员及医护人员23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三、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个人素养。
2、身体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卫生医护工作。
3、服从组织安排。
4、学历要求:
(1)威县职教中心、教辅工勤人员招聘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
(2)普通高中、乡镇初中、思源实验学校教师招聘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
(3)乡镇小学教师招聘普通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
(4)乡镇卫生院招聘普通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医学类相关专业未就业毕业生。
5、户籍及年龄要求(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8月5日):
(1)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往届毕业生限邢台辖区户口。
(2)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我县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教辅工勤人员210名,医护人员2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15年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近三年内因违反党((团)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
3. 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 2015年8月14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威县人社局就业服务大厅(交通大街与朝阳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需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认真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网址: ),凡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现场采集指纹、摄像。
五、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内容:职教中心及教辅工勤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师信息技术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他教师学科岗位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学科专业知识;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中小学教师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职教中心、教辅工勤人员及医护人员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
3.总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两部分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入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考察汇总后,在威县人社局就业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政审考察、体检均合格者,到指定地点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费自理。培训结束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从高分向低分优先选择岗位。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分别纳入教职工编制和乡镇卫生院编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签定协议,五年内不得调岗。
原标题:关于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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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威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条件表.xls
2.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