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内丘县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办字【2014】6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中医药发展和乡镇卫生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20名,中医药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内丘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或配偶一方具有内丘县户籍,或父母工作关系在内丘的;研究生学历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之日。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 在县电视台发布公告,在内丘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和招聘简章。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2017年7月20日—7月21日,报考人员需在内丘政府门户网()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相关岗位所需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及6张近期同底小二寸照片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107室)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应聘人员。
(三)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可适当降低。
(四)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内丘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均为100分,每场考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和内丘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末位相同,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发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面试:面试根据岗位及专业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体操打分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和内丘政府门户网()公布。
总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不合格者,由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档案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的按自动退出处理。体检和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和内丘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中医药管理服务中心3人纳入县事业编制,乡镇卫生院20人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
原标题:内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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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