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漳州南靖县赴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现场招聘卫生专业人才62人公告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医疗卫生事业三年行动计划暨2013年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13〕17号)和漳州市公务员局、中共漳州市委编办、漳州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到高等医学院校现场招聘卫生专业人才的通知》(漳卫人函[2013]50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医疗机构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县卫生局与公务员局拟联合组织招聘小组赴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毕业生6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3、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年龄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疗专业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在学校受过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时间、地点
以各高等医学院校组织校园招聘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招聘程序
1、成立招聘考核小组。成立南靖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现场招聘考核小组(以下简称现场招聘考核小组),成员由县卫生、公务员局、纪检监察及用人单位等部门组成。
2、现场报名。应聘毕业生要填报《漳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招聘报名表》,并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指定院校现场报名。
3、资格初审。由县卫生局、公务员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4、现场考核。现场招聘考核小组对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考生进行现场考核。同一职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岗位人数的可免予面试。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应进行面试考核,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
5、签订意向书。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经现场招聘考核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意向书。
6、体检。由县卫生局、公务员局择期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1:1进行考察,向学校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并由学校出具相关材料。考察合格者在县公务员局和卫生局网站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7、聘用。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材料到签约单位所在地公务员局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再由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现场考核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待遇
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
四、其他
本方案由南靖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赴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现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才方案
点击下载>>>
2015年南靖县赴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现场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