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福州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方式
2015福建福州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2月1日(具体时间见网站通知)。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按照有关规定,福州市卫计委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至1月23日。笔试加分对象包括“三支一扶” 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上述考生所需提交材料等具体事项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上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5、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
6、仅招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但招收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监察局负责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上公布,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8: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仅招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若招聘单位本次招聘申请使用的编制还有空缺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并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批准予以同时聘用;若招聘单位没有空缺编制或招聘单位不同意同时聘用的,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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