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福建厦门市第五医院补充编内人员考试各岗位开考情况公告
我局于2015年1月20日发布《厦门市第五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15年1月)》(见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原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3日。因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而延长了报名时间(2月10日至12日),之后仍有43个岗位存在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第十条规定:“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按照上述规定,经招聘单位申请,市公务员局同意,现将各岗位开考情况公告如下:
一、笔试无法开考的岗位17个(见附件)
二、准予降低比例要求开考的招聘岗位26个
以下岗位报名人数虽未达到规定比例,但属急需补充人员,按“现拟招聘人数”进行招聘:(见附件)
三、除以上岗位外,其余岗位照常开考。
四、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名单见附件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名单》,免笔试人员已在其中进行标注。报名人员如有疑义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联系人:小许。
五、笔试暂定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届时将通过翔安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告栏()和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予以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友情提醒:根据考试简章“七、其它事项……(四)……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证明;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学历(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持上述学历(位)报考人员最迟应于笔试前1天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继续参加本次考试。其中,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的,须与招聘单位约定提供正式书面认证报告的具体日期并书面承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相应资格。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从而被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考生须服从决定。”相关报名人员请及时做好学历(位)的认证。
原标题:关于厦门市第五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2015年1月)各岗位开考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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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五医院补充招聘笔试无法开考及准予降低比例要求开考岗位.xlsx
厦门市第五医院补充招聘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者名单.xls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