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龙岩市永定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97人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我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7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龙岩市永定区2015年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现为永定区辖区内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办法、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局人秘股报名,联系电话:;联系人:李先生。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15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二)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各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可提供有效的人事代理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
3.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1份(可在“永定人事人才网下载”)。
5.报考费80元。
(三)加分申报。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考时填报《龙岩市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区公务员局审核批准,逾期不予补办(申请时间截止至2015年5月15日)。
(四)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永定区公务员局及卫生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区公务员局核发《准考证》。经审查不合格者,退还报考费。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
时间:5月29日上班时间,地点:区卫生局人秘股。
四、招聘办法
(一)考察聘用
应聘临床(含中西医结合)、麻醉、影像、公共卫生等紧缺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采取直接考察的方法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如同一岗位多人报名,按照学历高者优先;在我区卫生医疗机构参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优先;具备执业资格者优先;以上条件均相同时,采用考试招聘。
(二)考试招聘
1.岗位:医学类考察聘用后的空余岗位及非医学类岗位。具体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在“永定人事人才网”上发布。
2.考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考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
4.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2B铅笔、橡皮擦等必要文具。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全省统一发布后登录“永定人事人才网”(网址:)查询。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1)考察对象考察合格者直接进入体检;
(2)参加考试对象根据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与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3)同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具备执业资格者优先;贫困生优先;优秀学生干部优先;本区生源优先;往届毕业生优先的原则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如仍无法区别的,则对成绩并列人员增加面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类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永定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1.考察组织:体检合格者由区公务员局、卫生局组织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考察形式:(1)查阅人事(毕业生)档案,无行政记过或党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为合格;(2)报考人员提供计生证明和综治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合格。否则,均认定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对象为往届毕业生的,如个人人事档案在外地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30天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由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考察对象应在毕业后30天内将个人毕业生档案转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单位,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
(三)决定聘用人选:根据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永定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相关专业拟聘人选;按分数由高到低自由选择招聘单位的原则,确定拟聘单位及岗位。区卫生局将确定的拟聘人选有关材料报永定区公务员局审批。
2.经永定区公务员局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1)拟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2)拟聘人选从永定区公务员局审批同意招聘之日起30天内因本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3)拟聘人选为应届毕业生的,待正式毕业后按上述程序和要求办理招聘手续。
(4)拟聘人选为行将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的,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应聘人员聘用后,为我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按各用人单位的编制性质享受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内同条件人员的相关待遇。单位实行聘用制,首次聘期五年。
七、其他事项
(一)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2: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减少岗位数。
(二)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4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服务基层项目行将期满人员放宽至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执业资格证可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或成绩单。)。
(三)招聘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2015年4月30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②籍贯属龙岩市辖区内的毕业生;③龙岩市辖区内生源的毕业生。招聘范围为“全省”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按以上原则类推。 (在永定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视同本区生源)。
(四)“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六)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SPAN>
(七)考试、考核、体检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
原标题:龙岩市永定区2015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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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卫生招聘岗位信息表.rar
2、报名登记表.xls
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局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