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信阳罗山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考试资讯
由于信阳罗山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7名。现将有关2017信阳罗山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考试资讯公告如下: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1)时间:2017年8月28日上午8:30-10:30
(2)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3)内容:
①报考县直及乡镇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
②专业基础知识内容(分类考试科目):
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
报考卫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卫生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
(4)方法:闭卷考试。
(5)报考县委党校、罗山高中、农村高中、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免笔试(研究生笔试成绩取该招聘岗位笔试第一名的成绩)。按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6)加分条件:在罗山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计划生和罗山籍服务贫困县(含西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预征大学生士兵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7年8月25日17:00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我市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市或国家从我市统招的信阳生源大学生,男性要求23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或24周岁以下本科以上毕业生,女性要求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报考县委党校、罗山高中、农村高中、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他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其他岗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或相同面试方式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资格复审
免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其他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同一职位招聘人数4人(含4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遇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
进入面试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于指定时间到县人社局前楼一楼大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罗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
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
③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④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材料。
⑤除上述条件外,按所报岗位相应要求条件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有关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核实并签名负责。
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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