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省血液中心招聘15人公告
福建省血液中心为公益性公共卫生机构,经费由省财政核拨。负责福州地区采供血工作和临床用血的业务指导,承担全省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以及科研任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未入编工作人员15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及《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对采供血人员的健康要求标准执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无违反计划生育等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采供血 | 15 | 护理、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血液中心公开栏及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5日 ——2016年4月13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2016年福建省血液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至此次报名邮箱,邮件标题为:岗位名称+姓名。对通过初审人员我中心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通过初审者现场确认时间,报考人员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各类证书原件及报名材料至福建省血液中心办公室进行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1)《2016年福建省血液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6届毕业生以就业推荐表替代学历学位材料,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出现手机丢失等情况需更改联系方式需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我中心办公室。
五、回避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凡与本中心现有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予招聘。
六、考试
1、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安排候选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不予录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最后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将在福建省血液中心网及中心内部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确定其为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西二环南路路28号 福建省血液中心518办公室
邮 编:350004
电 话:0591—
E-mail:
原标题:2016年福建省血液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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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血液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福建省血液中心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