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长乐市乡镇基层卫生院招聘拟聘通知
报来《关于聘用2011年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委培本科毕业生的请示》(长卫人[2017]43号)收悉。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1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2]75号)文件和2017年第3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精神,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同意按原先签订协议聘用刘剑璋、陈玉华两位同志到乡镇基层卫生院工作,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原标题:关于同意聘用刘剑璋、陈玉华两位同志为乡镇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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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长乐市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委培本科毕业生聘用人员花名册
长乐市公务员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