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东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2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2022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和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首批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7月2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地点:市属各招聘单位(具体地点见附件2)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除事先经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外,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及事先经同意推迟提交材料的,可在7月22日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请咨询招聘单位审查人员。
(二)递补资格审查
1.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内容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及岗位、放弃事由、联系电话、日期等,上述内容须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并由本人签名按手印后提交至招聘单位(为不影响递补工作,请确定放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尽早与招聘单位联系,方便后续工作开展)。
2.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适时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25日上午8:00—11:00。
4.递补资格审查地点:请咨询招聘单位审查人员。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除事先经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外,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及事先经同意推迟提交材料的,可在7月26日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请咨询招聘单位审查人员。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其中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可在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学历、学位、专业有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2月28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具体材料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说明。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方向、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未注明的,还需提交能体现具体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等材料之一。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
4.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情况说明(可参照附件3样式出具)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5.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能说明所学具体方向的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对有规培合格要求的岗位,需提交规培合格材料或无需进行规培的说明材料。
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2022年新考取相关资格证书的,可暂提交已通过考试的成绩单。一般应于2022年8月31日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1.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2.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及退伍证;
3.公务员登记表或招考录用手续之一;
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招聘录用手续之一。
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事具体岗位(专业)工作情况在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可参照附件4样式出具)或解聘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且目前尚未就业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七)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入围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还需提交本人签名的《2022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健康申明安全承诺书》(附件5)1份。
(八)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考虑疫情防控等因素,所在社区(街道)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区或10天内从省外入淄、从省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入淄的应聘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以“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可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但须确保资格审查材料的真实性,材料上传时间与现场资格审查时限相同。应聘人员如须采用线上资格审查方式,请务必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商定资格审查具体事宜,逾期视为弃权。
线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招聘单位反馈的审核意见,并按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材料。对采用线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若通过资格审查、面试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需在考察阶段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现场审核。
(三)各招聘单位要认真履行资格审查主体责任。资格审查有关材料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备查,加强保密、严防泄露。
(四)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向投诉人或者实名举报人反馈,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应聘人员提前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招聘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出行防疫政策,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
(二)请应聘人员提前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省内人员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人员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
(三)应聘人员经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健康申明安全承诺书、笔试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同等效力),扫描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入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应聘人员须遵循招聘单位防疫安排,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五)请应聘人员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如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疫情防控要求及资格审查安排将视情作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2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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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及首批资格审查人员名单.pdf
2:2022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首批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xlsx
5:2022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健康申明安全承诺书(1).docx
原标题:2022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s.zibo.gov.cn/art/2022/7/18/art_814_2307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