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泸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10人公告
为更好地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残疾;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 月 14日至1997年7月14日期间出生);年龄具体要求以引进岗位一览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三、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泸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信息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方案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泸溪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 7 月 14 日—7 月16 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泸溪县人社局(县政府办公大楼5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持复印件报名的须在面试前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2015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在面试前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否则取消报考资格。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照片信息:交2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对象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进行面试。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和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1、由县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编制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面试程序: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由考生现场对相关医学知识题口述作答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3、引进岗位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县卫生局与县人社局商议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比例或取消计划。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待遇及要求
面试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人才引进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引进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事业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必须安心到用人单位工作,3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或参加其它行业的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五、本方案由泸溪县人社局、泸溪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泸溪县人社局)
(泸溪县卫生局)
原标题:泸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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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泸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溪县卫生局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