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桃江县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人公告
经县编委研究同意,桃江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名,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适应职位工作要求;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研究生学历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2012年前(含2012年)毕业人员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聘对象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分配,承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本县服务满5年。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本县卫生系统在编人员和2014年度卫生系统招聘、考聘聘用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7月15日至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桃江县卫生局人事股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两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和本人自荐材料。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咨询电话:(县卫生局人事股),(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县卫生局张股长)。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本次招聘由县人社局牵头,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按有关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
原标题:2015年度桃江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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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桃江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桃江县编委办 桃江县卫生局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