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2人公告(卫生类)
为改善我县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及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城办字〔2003〕9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编制委员会、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为此,特制定如下公告。
一、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
二、实施步骤
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实际操作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9日—8月2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时间截止至2015年8月21日下午5时)
2、报名地点:县人民医院门诊急诊综合楼六楼多媒体会议室
联系电话:、
3、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址:2015年8月26日-2015年8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急诊综合楼五楼人事科。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对应岗位资格证、执业证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4张,已经聘用在我县卫生系统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和正在服务期的特岗全科医生不得参加本次卫生系统报考,“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可参加招考。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职位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重复或多报取消考试资格。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特殊情况需开考的,由县招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并公示方可开考。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方可领取。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签字承诺。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笔试
笔试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9日上午8:30-10:00。
(三)实际操作考试
实际操作考试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的40%。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际操作考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实际操作考试。
实际操作考试时间为 2015年9月16日 8:00-17:00
2015年9月17日 8:00-17:00
2015年9月18日 8:00-17:00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实际操作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行定性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1、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过罚款(罚款200元以上)以上处罚的;
6、受到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受到过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8、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1年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年以上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9、近3年内受到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10、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城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举报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卫生局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首次聘用时间为3年,试用期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查实后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实际操作考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考试聘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整个工作严格按本公告规定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考试聘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考试聘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原标题:城步苗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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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 步 苗 族 自 治 县 卫生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