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恩施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州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恩施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疾控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州编委下达的增人计划,从高校优秀毕业生中实行专项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公共卫生岗位2人。
二、选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拟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专业、学历要求: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
(四)年龄要求:本科学历要求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要求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
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测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恩施州人社网、州疾控中心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11日17:30止。
报名地点:恩施州疾控中心办公室。
由州疾控中心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对应聘人员投递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过一定的方式公布。
(三)笔试面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州疾控中心组织笔试和面试,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按照各岗位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核由中心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并写出考核材料。
(五)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由州疾控中心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拟聘人员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将拟聘人员的相关资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备案。
(七)公示。对确定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不符合招聘条件并经查属实不宜聘用的,取消聘任资格。
(八)备案及聘用管理。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四、联系电话
州疾控中心办公室,饶仕清
恩施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