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恩施州优抚医院专项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恩施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结合单位编制计划,我院拟面向社会专项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临床医学岗位2名
(二)医学影像岗位1名
二、选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专业、学历条件:
1、医学影像学专业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执业医师证;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级人才,现从事医学影像工作,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的,也可报名应聘。
2、临床医学专业为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人才。
(三)年龄要求本科生为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聘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分别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有关院校网、恩施州民政局网站、恩施州优抚医院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指标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3月27日—4月4日17:30分,应聘人员需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其他业绩材料到恩施州优抚医院人事科(地点:恩施市龙洞河路48号)报名。
(三)学科测试。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测试方式采取考官组打分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根据学科测试和考核测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然后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对象公示。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民政局党组审核,在主管局和用人单位公示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专项招聘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郑芙蓉
联系电话:
附件:优抚医院计划申报表.xls
恩施州优抚医院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