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远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公告
根据《远安县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5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畜牧兽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月工资不低于1600元,并按规定交纳“五险一金”。 严格按照远政办发〔2013〕114号文件精神规范化管理,合同期内的职责履行、合同解除或终止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制定公开招聘公告,分别在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远安县畜牧兽医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
请有意参加本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考生,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人事股)报名(只限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目前有劳动关系的,需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才能报考。报名时间:2015年1月14日8:00至2015年1月21日15:00(工作时间外不接受报名)。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
2015年1月21 日15:00,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和县畜牧兽医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准考证于2015年1月22日17:30前,在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人事股)领取。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或技能操作考试,每项考试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2015年1月23日9:00时至11:00时举行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核发为准。笔试内容包括畜牧兽医基础知识及政策法规、县情、时事政治等方面知识。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达不到1:3比例,则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面试。时间为2015年1月23日15:00,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语言表达、计划与组织应变能力等。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由县畜牧兽医局组织考察专班对体检合格人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
(七)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远安县畜牧兽医局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中有不良反映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依次递补。通过公示的人员,报远安县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原标题:远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远安县畜牧兽医局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