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浠水县人民医院招聘1名药事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结合县人民医院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药事管理人员。现就招聘内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仪表端庄、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药事管理专业、药学专业,并取得相应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25周岁以内(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药事管理岗位1人。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浠水县电视台、浠水县人民医院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 ---9月 2 日18:00时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浠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
4、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4张。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和县人民医院等部门负责。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对截止报名时间,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统一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占录取总分的50%。
(2)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和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比例1:3的比例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占录取总分的50%,面试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和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3、拟聘
面试后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取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招聘工作的笔试、面试及拟聘人员等环节均在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浠水县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民医院签订短期聘用合同,享受聘用合同规定的相应待遇。
原标题:浠水县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 药事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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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浠水县人民医院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