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招聘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010]92号)等规定,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3名。岗位条件详情等见《2016年度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
三、招聘时间
2016年3月19日8:30-14:30,地点:武汉市洪山体育馆
(2016年湖北省春季医药卫生专场招聘会)。
四、发布信息及报名办法
(一)发布信息。在招聘前7个工作日面向社会在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公告一经发布,必须严格执行,一律不得更改。
(二)报名办法
2016年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和学生证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报名手续。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五、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面试小组由3名以上面试考官组成(其中一线专家应不少于2名)。面试采取考官投票决定办法产生招聘签约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负责通知考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六、办理备案手续
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将拟签约人员就业协议书、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花名册》及面试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材料(主要包括考官投票汇总表、个体投票汇总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作为办理聘用手续的依据。
七、结果公示
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在本单位、襄阳市卫生计生委、襄阳市人社局网站公布经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招聘结果(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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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