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防疫站、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健康教育所的基础上,于2001年8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重新组建的省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隶属于广西卫生计生委,是集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和应急处置、卫生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技术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健康教育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医学研究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测检验中心”三块牌子。承担着全广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及新发传染病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膳食营养与健康、环境卫生与健康、放射卫生与健康、学校卫生与健康和卫生监测检验与评价,以及健康体检服务等工作任务。中心是全区(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技术指导、业务管理、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坐落广西首府-中国绿城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占地3.9万多平方米,是南宁市黄金地段,距离南湖公园不到400米。中心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现场流行病学培训(FETP)广西基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授予的广西人才小高地、八桂学者设岗单位(研究方向-艾滋病关键技术研究),同时也是广西医科大学、桂林医学院、右江医学院公共卫生人才培训培训基地。拥有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研究方向-病毒性肝炎防治)、广西医药卫生重点学科1个、重点建设学科2个。
现结合我中心具体实际,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社会工作者招聘40名左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确保招聘人员素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涉嫌违法乱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人员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四、招聘计划、岗位及有关要求
(一)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40名左右,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
(二)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毕业的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2014年以前未就业的毕业生,特别说明除外)。
(三)招聘计划中,学历、学位要求均为最低要求。
(四)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12月中旬至2015年3月中旬,主要通过自治区人社厅下属广西人才网(http:)、广西卫生信息网()、广西疾控网()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报考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电子邮箱:)方法。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
1.报考者提交填写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在校学习科目成绩单扫描件(在职人员免)。
4.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学历认证证明扫描件。
5.提供工作阅历的相关证明或证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免)。
6.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1.审核:通过人事部门的资格初审后,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2.考试: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形式。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面试小组;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和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当天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面试时间:拟在2015年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在广西疾控网公布)。
(五)体检、考核、公示及录用
体检人选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即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录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
体检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单位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后,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则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由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是否补录。
最后,按照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身体情况等方面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原则上受聘人员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含择业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硕士试用期为3-6个月,重点大学硕士、及博士学位者不需试用期。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享受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照广西政府和相关部门政策,根据房源情况,可以参加我中心危旧房改住房项目非还建房建设。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覃 珏、胡美
地 址:南宁市金洲路18号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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