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玉林市皮肤病防治医院双向选择招聘12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文件精神,玉州区决定为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玉林市皮肤病防治医院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在广西医科大学校园内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共12名(其中: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11名,玉林市皮肤病防治医院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11名,玉林市皮肤病防治医院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求职简历、获奖证书等材料报名(所有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审查,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双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地点:广西医科大学校园内。
四、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招聘岗位的人数按1:3以上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分。
(三)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与签订协议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行现场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出现招聘计划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一)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公示
按面试考试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和公示。对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聘用审批表》报玉州区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入编、聘用手续。
八、招聘监督
2015年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玉林市皮肤病防治医院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应聘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玉州区人社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玉州区人社局)
原标题:2015年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玉林市皮肤病防治医院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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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玉林市皮肤病防治医院双向选择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玉林市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