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副院长(副科长级)招聘1人公告
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南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按摩康复中心)是南宁市民政局直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医疗、护理、医学研究、康复、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一、招聘人员范围
全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二、招聘岗位
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南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按摩康复中心)副院长(副科长级)1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南宁市内(六城区三开发区)须具备资格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曾聘任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聘任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者聘任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二)南宁市外(六县及广西其它地区)须具备资格条件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曾聘任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聘任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者聘任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三)所有应聘人员同时还须具备资格条件
1、三年及以上医院管理经验,年龄45周岁以下;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3、热爱民政、卫生医疗事业,有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全局观念及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对外交往能力;
4、1年内发生失信行为累计不达到3分(不含3分), 2年内发生失信行为累计不达到6分(不含6分),。
以上任职、年龄时间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失信行为从报名结束单位申请认定失信行为之日起往前计算1年和2年。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于2015年9月14日-15日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市民政局人事科(社会工作科)提交。报名地点:南宁市民政局5楼(地址:南宁市金洲路38号;联系电话:、)。
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于2015年9月10日-15日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相关材料原件在面试答辩前提交审核。
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原单位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
(4)本人身份证;
(5)近三年来的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和所获奖励。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于2015年9月18日在南宁民政信息网公布。
原标题:南宁市民政局公开招聘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副院长(副科长级)公告